1)第三十二章:糗大了_天生媚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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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位亲们,百文斋已改名为百文择!回了一句晚安,就回卧室睡觉了。

  这是三层的别墅,听大姐说,这别墅豪华得不像话。不仅有影音播放室还有健身房,最重要的是,别墅后院还有个露天游泳池。

  来到二楼的卧室,我推开门,却见屋里灯亮着,而原本说要睡觉的姐姐也都醒着,正在唠家常。

  见我进来,大姐撩开被子一角,让我睡进去。

  我走到床边蹬掉拖鞋,然后飞速的钻进被子里一把揽住大姐的腰。

  久违的温暖气息,那是连着血液一起跳动的亲情,时刻在骨髓里的依赖。

  我鼻头一酸瞬间掉下泪来,这时没有外人在场,我不需要控制。“大姐,二姐,我好想你们...”

  想着小时候被别人欺负时,大姐总是挡在我前头鼓励我安慰我,二姐则是红着眼一言不发就跟对方打起来。

  所有的事情都好像发生在昨天,记忆那么鲜明。可实际上,我们经历了千般磨难好不容易才相聚。

  大姐紧抱着我一言不发,但她的眼泪却滴在了我的脸颊上。

  二姐直接嚎啕大哭了起来,她一边哭嘴里一边喊着要不是想儿子了,她就在这多陪我几天。

  最后,还是我安慰她。只要想我了就带着小外甥过来,包吃住还报销路费。

  闻言,二姐顿时止住了眼泪。那小眼神亮得,好像得到糖果的小孩。

  大姐宠溺的摸了摸二姐的头发,“你呀,回去之后记得要收敛些性子。爱情,是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。”

  “知道啦,嘿嘿。”二姐笑得见牙不见眼。

  说完二姐的事情后,大姐又问我今晚那个男人是谁,是沈越的仇人吗?

  我心里咯噔一声,既然大姐已经提到这个问题我回避也不行了。

  但我掩盖了一部分事实,说李国伦只是沈越生意上的敌手。他之所有那么恨,是因为沈越抢了他的生意。

  大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之后就没再问了。

  “大姐,你明天先别去找工作。那李国伦在海城势力颇大,我怕你受他手下人为难。这样吧,我问问沈越,看他能不能给你安排一份合适的工作。”我想了想,不能让大姐一个人出去找工作。工作是小,安全为大。

  “好,那大姐就先当一阵子米虫,小妹可要养我哦。”大姐虽笑得温柔如水,我却在她的眼里看出了些许复杂的神色。

  大姐很聪明,也许有些事情,她早就察觉到了吧,只是顾及我才没有明说。

  相聚的时间总是很短暂,这一夜时间过得特别快。很快的,天就亮了。

  其实我们三姐妹一晚上都没怎么睡,幼年的时光总是有太多值得回味。

  不过五六点,天刚蒙蒙亮,大姐二姐就相继起床了。

  由于二姐提前说了只呆几天,秋姨就只给买了三套换洗的衣服。秋姨买的自然是顶好的,二姐有些不好意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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