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五十四章、当年事_赴约(师生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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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年,刚分手的陈棠受朋友邀请去深市散心,在朋友的婚礼上,邂逅江斯年,男人容貌英俊,气质沉稳,健谈。

  江斯年是早期去深市打拼的实业家,又赶上国内开放市场的好时机,乘风而起,事业蒸蒸日上,他说话时,骨子里透着自信,为人和善,很容易赢的女孩欢心。

  彼时陈棠二十岁,大学快毕业,年轻貌美,聪明优雅。

  于是在婚礼的游戏环节,两人迅速熟络。

  不过,只有短短叁天。

  叁天内,两人谈天说地,兴趣爱好意外契合,他们聊过十字军东征的残忍,五月花号公约对法理概念的影响,也探讨安格鲁撒克逊和凯尔特人的起源,以及天主教和新教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
  说到默契时,还会相视一笑。

  两人很快成为朋友,却没越界,或许加个形容词更为恰当,称之为“聊得来的朋友”。

  私底下,他们连联系方式都没留,彼此也都心知肚明,这份熟络随时都会结束,算不得数。

  陈棠回到桑海后,选择继续读研,整日浸泡在读书馆和自习室,将自己填满,她有些后悔自己的懈怠。

  仔细想起来的时候,又不后悔。

  多少人的一生,别说惊鸿一瞥,就连伤心桥下春波绿的感叹都不曾有过,多的是当时只道寻常的遗憾。

  而那个寒假,她全都体会了。

  前男友教会她物是人非事事休,万物皆不可强求;江斯年告诉她,惊鸿照影,哪怕没有结果,也有过惊艳。

 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研一。

  陈棠被父亲安排去法院实习,接手的第一个的案子便是江斯年的离婚案。

  江斯年作为桑海人,十八岁只身去开放区的深市打拼。

  现在的他二十八岁,早已经褪去了商业传奇的光环,整天奔波法院,开始变得疲惫,原因是那桩长达一年之久的离婚案。

  婚已经离了,抚养权的问题却迟迟没有着落。

  当日,在法院对面的咖啡厅,江斯年穿着深色西装,坐在陈棠面前,神色笃定,“阿棠,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不能让。”

  以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,条件好的那方更有优势。

  可是这一次,对方的条件也不差,江斯年前妻包捷的父母双方都是香港知名大学的教授,甚至在某些教育资源方面,能力还超过江斯年。

  抚养权的争夺案打得十分焦灼。

  在一次次的案件交接中,江斯年和陈棠很自然地走到一起。

  最后在专业律师团队的配合下,包捷遗憾败诉,被迫交出江尔雅的抚养权。

  那桩案子从春天开始,秋天才尘埃落定。

  陈棠回想起第一次见到江尔雅的时候,也是秋天。

  走路还不太稳的年纪,她乖巧地坐在庭院里看枫叶簌簌飘落,江斯年忙于工作,很少回来,她被关在偌大的别墅中,不能出门,唯一能看见外面的,便是后庭的枫叶。

  带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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